【http://www.megahse.com】(記者 張宇哲)全國政協委員、摩根大通亞洲區投資銀行副主席兼中國首席執行官方方在兩會期間表示,與建設大型風電、大型光伏電站相比,風能、太陽能小型化分佈式綜合應用更具優勢,也更適合中國國情。
在國傢政策導向的強力推動下,過去五年中國在風能、太陽能利用領域進展迅速,突出表現在大型風電、大型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巨大,但給中國電網造成較大負擔。
方方進一步分析稱,大型電站建設投資規模大,占地面積廣、用地需求大,多位於遠離用電負荷的西北、華北、東北等工業基礎薄弱、電網支撐體系較差的地區,所發電力無法就地消納;遠距離輸送又面臨並網技術、長途損耗、低壓穿越等短期內無法破解的難題。而風能、太陽能小型化綜合應用投資相對較少;建設無需占據大量土地;每套系 統均為離網獨立供電,所發電力能就地消納。同時,通過小型風力發電機和太陽能光伏組件的綜合應用,能在全國廣泛區域內推廣應用。
方方指出,從發展前景上看,隨著系統中風機、光伏組件、蓄電池等關鍵部件在技術方面的高速發展和系統成本的迅速下降,風能、太陽能小型化綜合應用供電系統的經濟性、穩定性和可維護性進一步加強,其針對小型電源用戶的優勢愈加明顯,由此帶來的市場空間巨大,但目前的問題是推廣應用力度不大,各方對規模化應用風能、太陽能小型化綜合應用系統的重視仍然不夠。另外,目前中國離網型新能源企業多為中小企業,企業規模普遍偏小、自主創新能力較低,且相關產業配套程度不高、集中度差,尚未形成有影響力的產業集群,社會認知度也不高,在現行政策條件和市場規 則下,風能、太陽能小型化綜合應用無法與大型風電、光伏並網電站建設得到同等的待遇和政策支持。
為此,方方建議,國傢在支持大型風電建設的同時,給予風能、太陽能小型化綜合應用更多的關注和政策引導:
首先,調整產業政策方向,提升風能、太陽能小型化綜合應用的戰略地位,建議將“大力發展風光互補分佈式離網新能源”列入國傢《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各級各部門《“十二五”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中,並開辟獨立篇章,予以全面審視和支持。
其次,明確風能、太陽能小型化綜合分佈式供電系統的補貼方式,對此,有兩種辦法:一是借鑒原有的新能源補貼政策,將風光互補供電系統中的關鍵部件太陽能板、風機、蓄電池、逆變器等納入補貼范疇,同等享受“金太陽” 補貼。二是根據其發電量的多少進行電價補貼。如采取此種方式,則應明確計量方式和計量標準,並根據不同氣候條件采取階梯電價的方式進行補貼。
再次,完善項目審批制度,改變現有的項目特許審批制,建議根據項目大小,由中央授權,進行分級管理,各級地方政府根據年度預算,決定風能、太陽能小型化綜合應用項目的建設,政府成為建設主體,全民參與分享風能、太陽能小型化綜合應用項目帶來的便利(如農村風光互補路燈照明)。
此外,發揮政府采購職能把符合要求的風能、太陽能小型化綜合應用供電系統列入《節能產品政府強制采購目錄》,納入政府采購范圍。
最後,理順投資主體與管理主體的關系,改變二者之間的脫節現狀;由政府主導制訂行業標準,提高投資方和管理方在推 動使用風能、太陽能小型化綜合應用供電系統方面的積極性。■